转发省科协《关于商请推荐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函》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23-05-08】 【我要打印】 【关闭】

    粤食学【2023】第30号

    各会员、会员单位: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下简称人才中心)承担中国科协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科技奖项和人才举荐、高层次专家服务等重点工作。根据省科协转发《关于商请推荐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函》(粤科协学〔2023〕8号),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您,请予关注,积极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爱党报国、敬业奉献、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科研伦理,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工程能力水平

    1.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在工程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取得重大成果。

    2.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

    (3)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或在国际主要工程学术组织担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执委或相当的决策职能职务,或在工程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任副主编及以上职务。

    (4)担任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理事或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地方科协全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5)集团级企业的科技负责人。

    (6)拥有重要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长期在工程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

    二、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详情请见附件。

    三、推荐名额和推荐时间

    学会可向省科协推荐1名专家。请有意向通过学会推荐申报的个人,于2023年5月22日中午12:00前将word版电子材料(评审专家信息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到学会秘书处邮箱(gdifst@vip.163.com),学会组织专家评审后,再知会相关单位(人员)被推荐的专家进行线上填报,评审专家信息表学会盖章后自行寄送至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部。(省科协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学会联系人:王玉洁、彭红梅

    联系电话:020-87111548

    电子邮箱:gdifst@vip.163.com


    附件:

    1、关于商请推荐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函

    2、评审专家信息表

    3、推荐评审专家名单汇总表

    4、转发省科协《关于商请推荐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函》的通知



    广东省食品学会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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