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时间: 2024-04-26】 【我要打印】 【关闭】

    消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深化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的监督工作,提高标准实施效益,充分发挥标准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hifutao@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


    附件: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4月12日


    广东省食品学会 2003 ©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7778号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访问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