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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间: 2025-06-30】 【我要打印】 【关闭】

    行业资讯


    非法添加硼砂!福建石狮市两家餐饮店被查

    近日,泉州石狮市宝盖镇两家餐饮店因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硼砂,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

    不久前,宝盖镇市场监管所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辖区内某小吃店的馄饨馅和水饺检测结果不合格,抽检物中均检出“硼酸”。面对检测报告,当事人承认在食品制作过程中添加了非食用物质硼砂,其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无独有偶,宝盖镇另一家餐饮店制作的肉羹也被检测出非法添加硼砂。执法人员对该店的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所有抽检物均含有“硼酸”)。当事人承认,为提升口感,在肉羹制作中添加了少量硼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同样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据石狮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硼砂是一种含硼矿物及化合物,常用于工业领域,严禁用于食品制作。长期过量摄入硼砂,会对人体生殖、发育和内分泌系统造成影响;短时间内大剂量摄入,则可能导致急性中毒,出现头晕、头痛、呕吐、腹泻等症状,严重时甚至会危及生命——成人摄入15克硼砂即可致死。

    依据2008年原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硼砂/硼酸”被明确列入非食用物质名单。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在食品中非法添加任何非食品物质,否则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仔细查看食品标签和检验报告,确保所购食品符合安全标准。对于现场制售的食品,若食用后出现胃肠道不适、腹泻、呕吐等症状,应立即就医,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

    (来源:观八闽 综合泉州晚报https://mp.weixin.qq.com/s/KBtsIv0T3oHdL4evii1S9g)

     

     

    【知识点】

    (1)硼砂的介绍

    硼砂是一种天然含硼矿物,非食品原料,主要用于玻璃制造(增强透明度及耐热性)、陶瓷釉料(提高光泽度)、金属焊接、洗涤剂、防腐剂等工业用途。食用硼砂危害人体健康,成人1~3g即可中毒,15g致死;婴儿仅2~3g致死。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等明确规定,硼砂禁止作为任何食品添加剂或加工助剂使用。

     

    (2)硼砂被非法用于食品中的原因

    尽管硼砂(四硼酸钠)被我国及全球多国明令禁止用于食品加工,但因硼砂溶于水呈弱碱性(pH≈9.2),能与食物中的蛋白质或多糖结合,形成更紧密的分子结构,从而增强食品的韧性与弹性,仍有不法商家铤而走险将其添加到食品中:

    Ø 面制品(面条、饺子皮):增加筋道感,煮后不易断裂;

    Ø 肉制品(肉丸、猪肉):提高弹性和脆度,使肉质更“Q弹”;

    Ø 米制品(粽子、肠粉):减少粘性,米粒颗粒分明,剥叶时不粘连。

    其次硼砂的弱碱性环境可破坏细菌细胞结构,抑制腐败菌生长:

    Ø 肉类保鲜:涂抹硼砂延缓猪肉出水、发臭(尤其在高温天气);

    Ø 湿制品防腐:米粉、肠粉等含水食品添加后不易变质。

    并且硼砂能促进食物色素稳定,使腐竹、凉皮等呈现异常鲜亮的黄色或白色,吸引消费者购买。

     

    (3)硼的自然存在与食品本底来源

    食品中天然含有硼酸(以硼酸盐形式存在)是客观事实,但需明确其来源、含量范围及与非法添加的本质区别。

    ①自然界的硼循环

    硼是地壳中的天然元素,主要以硼酸盐(如硼砂)和硼酸形式存在于土壤、水体和岩石中。植物通过根系吸收土壤中的硼,将其转化为有机硼酸盐或硼酸,成为食物链的天然成分。

    ②本底值形成机制

    Ø 植物性食品:硼是植物必需的微量元素,参与细胞壁合成和糖运输。豆类(黄豆、黑豆)、坚果(杏仁、核桃)、水果(梨、葡萄)等因生长过程中富集硼而含量较高。

    Ø 动物性食品:动物通过饲料摄入硼,但富集能力弱,猪肉(约7.72 mg/kg)、牛肉(约1.29mg/kg)等含量显著低于植物。

    Ø 加工食品:酿造酱油因原料(大豆、小麦)含硼及发酵过程浓缩作用,硼含量可达7.8~143.8mg/kg。

    根据多省市调查及文献数据,常见食品硼本底含量如下表:




    法律法规动态跟踪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违法行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近年来,宣称“减肥”功能食品非法添加案件激增,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必须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近期,总局组织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办宣称“减肥”功能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系列案,发现犯罪分子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比沙可啶新型衍生物,根据办案工作需要,总局认定了执法检验方法、组织专家出具了有毒有害认定意见。

    为严厉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便于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此类案件,现将《食品中比沙可啶环丙甲酰替代物的执法检验方法》(附件1)、《食品中非法添加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的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附件2)、《食品中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附件3)发给你们。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采用上述检验方法对涉案食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可以作为案件定性裁量和定罪量刑的参考。认定意见作为同类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佐证材料,可供司法机关甄别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实施定罪量刑时参考。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从严从重从速查处此类案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附件:

    1.食品中比沙可啶环丙甲酰替代物的执法检验方法

    2.食品中非法添加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的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

    3.食品中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2月14日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附件2  食品中非法添加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的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食品中非法添加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的有毒有害性进行评估、认定。

    专家组听取了汇报,经研究,形成认定意见如下:

    一、比沙可啶通过对肠道壁产生刺激作用,起到促进排便、缓解便秘的效果,但同时也伴随有功能性肠病,电解质异常和药物依赖,并可引起明显的腹部绞痛和过度腹泻等副作用;其脱乙酰代谢物和环丙甲酰替代物等为代表的系列衍生物含有与比沙可啶一致的核心药效团,具有同等属性和有毒有害性。

    二、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不得添加药品,而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也从未获得批准作为食品添加剂或新食品原料,以及保健食品原料,因此,在食品中检出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属于非法添加。

    由于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具有相同/相似的核心药效团和临床功效,具有类似属性和危害性,食品中非法添加、使用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可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附件3  食品中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食品中非法添加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的有毒有害性进行评估、认定。根据专家意见,我们认定:

    食品中的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强冷冻饮品食品安全监管

    夏季来临,冰糕、冰棍、冰淇淋等冷冻饮品进入传统的消费旺季,市场监管部门近期持续加大对冷冻饮品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能够放心享用清凉美味的冷冻饮品。

    今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对冰糕、冰棍、冰淇淋等冷冻饮品微生物、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4类29个项目开展监督抽检360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率0.499%,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冷冻饮品总体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向好。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就夏季冷冻饮品可能存在的微生物超标、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风险隐患,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冷冻饮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督促冷冻饮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立即督促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及时控制产品风险;对日常监管、飞行检查等发现的冷冻饮品相关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夏季“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市说新语)

     

    【知识点】

    (1)冷冻饮品类别

    按照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规定,冷冻饮品是指以饮用水、食糖、乳、乳制品、果蔬制品、豆类、食用油脂等其中的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经配料、巴氏杀菌或灭菌、凝冻或冷冻等工艺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食品,包括冰激凌、雪糕、冰棍、甜味冰、食用冰等。

     

    (2)冷冻饮品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的要求

    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规定:


    Ø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Ø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超标说明食品卫生质量存在缺陷,存在被肠道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腹泻,严重的可能引起呕吐等症状。

    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可能是食品原料、包装材料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生产环境等污染,还可能是产品灭菌条件未达到工艺要求导致的。如果食品中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

     

    (3)如何正确选购冷冻饮品

    Ø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选择正规的商超、冷冻饮品批发、较大的网络平台购买,并保留相应的票据或购买凭证。不在无食品经营许可的经营场所、摊贩购买,不在微信群、个人等非正规渠道购买。

    Ø注意查看产品标签

    购买冷冻饮品应注意查看产品标签,产品包装上应明确标注配料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营养标签等信息;不购买包装上没有产品信息或标签信息不完整的产品。

     Ø观察产品包装和形状是否完好

    切勿购买反复融冻的冷冻饮品,此类产品不仅口感不佳还可能已经造成微生物大量繁殖,消费者食用后可能会危害身体健康。反复融冻产品最直观的表现为:包装出现破损、开裂、内容物变形,甚至出现本应在内层的夹心流出到外层的现象。

    Ø 选购无异味的产品

    产品购买前或食用前应注意产品是否有异味或腐败变质,遇到此种情况则不宜食用;若食用时发现产品含有异物,也应立即停止食用。




    国际预警


    加拿大发布食品安全检测公告

    2025年6月23日,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发布了食品安全检测公告。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监测了化学和微生物危害水平,并制定了风险管理策略。当发现违规情况时,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将会采取适当行动,包括通知制造商或进口商、进行进一步定向取样或对产品扣押、召回等。

    此次食品安全监测公告包括特定食品中的二恶英和二恶英类化合物、各种食品中的细菌病原体和指示剂、病毒和寄生虫和加拿大零售生牛肉、小牛肉和羊肉中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STEC)的流行情况及基于毒力基因的风险表征三部分。

    (来源:加拿大食品检验局)





    韩国修订食品标签标准

    2025年6月17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2025-274号公告,拟修订食品标签标准,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7月7日。主要内容:

    (1)允许通过二维码、条形码等电子方式来显示食品的标签信息;

    (2)使用二维码提供标签信息时,二维码必须显示在原材料名称显示区域附近,以便消费者轻松识别;必须在二维码周围显示一段文字,引导消费者通过二维码轻松识别食品中未包含的标签信息,如:“扫描此处获取详细标签信息”“使用二维码查看未标注的成分和营养信息”等;

    (3)原料名称及营养成分的标示应:按使用顺序标示混合比例最高的三种原料;复合原料可仅标示复合原料的名称(包括产品名称)或食品种类;食品添加剂按使用顺序或添加量来依次标识三种;营养信息应显示卡路里、钠、糖和反式脂肪,并应使用与背景颜色不同的颜色显示;显示字体大小等具体规定。

    (来源:韩国食药部)


    支持单位: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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