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予以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7月23日。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pdf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