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不仅是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企业组织生产、监管部门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办法》已实施,对于新实施的备案办法企业需要注意:
1、《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办法》已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的通知》(粤卫〔2009〕84号)同时废止。
2、《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操作指引(2020试行版)》、新版表格全新上线,企业需根据新的备案操作指引和采用新版表格提交备案相关材料。
3、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需报所在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如企业标准中无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指标,无须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4、对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内容,应提供相应论证材料,如专家意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验证报告等。
论证材料参考:
专家意见:3名及以上广东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业委员会专家出具的专家意见。
第三方检测验证报告: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6个月内的3批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报告应包括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指标,且结果符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要求。
5、备案部门:企业所在辖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6、备案网站: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系统http://spbz.gdhealth.net.cn:8899/netspba/
企业在标准起草、论证材料准备、修订、备案等过程中,如有疑问欢迎咨询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联系人: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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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13230室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