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根据《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规定,现转发省科协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组织。
二、申报时间
1、“广东省院士工作站”为动态申报,不设截止日期,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2、“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三、建站条件
严格按照《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执行(见附件1、附件2)。
四、申报名额
“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申报不设名额限制,符合《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条件及要求的单位均可申报;
“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名额详见《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
五、申报流程
(一)“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请申报单位于申报材料首页注明申报类别。
(二)申请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或附件2)、撰写建站可行性报告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的单位,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院士亲笔签名的“院士承诺书”(见附件1)。书面申报材料需提交一式三份,用标准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封面章和骑缝章)。
(三)申请单位须经由注册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科协或所属省级学会初审并推荐,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和形式审查,出具推荐函并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
请有意向通过学会推荐申报的会员单位,于2021年9月17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学会秘书处邮箱(gdifst@vip.163.com),学会组织专家评审后,再知会相关单位递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应在2021年9月28日中午12:00前送到学会秘书处。推荐函、申报材料由学会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四)申报“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的单位,省科协将组织工作组进行现场调研,对符合建站条件的单位进行认定。
(五)申报“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的单位,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抽查,对符合建站条件的单位进行认定。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0-87111548 联系人:王玉洁、彭红梅
邮箱:gdifst@vip.163.com
附件:
1.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含申请表及院士承诺书)
2.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含申请表)
3.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名额分配表
4.转发省科协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和 “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5.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食品学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