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8期)

    【信息时间: 2024-03-17】 【我要打印】 【关闭】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杂店抽检专项,抽检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速冻食品、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8类食品29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29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中山市坦洲镇快八点百货店销售的标称石狮恒记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米夹心吐司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振钊粮油店销售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陆河县城晓冰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汕尾市多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纳玛仔(糕点),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顺德区均安镇厉三秀干货店销售的萝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源县日峰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微深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坛酸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鼎湖区莲利肉丸店销售的饺子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他指标问题

      深圳市龙岗区五联强盛粮油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重庆浦里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45度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示的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4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本次专项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本次专项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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